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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匿名

09春节拼车返广东---多车汇总 (时间由1月18日致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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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4 14:3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报名去广州,有车位么?我毛车WA
有车位请信息联系15026658456,麻烦晒~~

[ 本帖最后由 pk5206 于 2008-12-24 02:39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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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4 15:3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en07jiang 于 2008-12-24 11:19 AM 发表


哈哈,,原黎系"抢客"~~~
祝你"满载而归",无论到时成绩如何,
你可以考虑同我地组队起行,,
多部车,
多个人,
多个照顾,
多分力量...
多分交情...

呵呵,我18号早上出发,家里还有事情,
会开车的老乡找到了,坐顺风车的可以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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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4 15:40:36 | 显示全部楼层

123

呵呵,,,,好多"新人"注册喔...
不过为左双方安全起见,,到时希望大家可以配合提供个人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上海工作单位及资料,
3),广东详细地址及一个固定联系人(俗称担保人)或映返个大头相...
以上资料可以交用电子文本转次本人或车友会版主,
信息会受到严密保护.

[ 本帖最后由 ben07jiang 于 2008-12-24 03:45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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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4 16: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勇气~我都好想参加,只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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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4 16: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风险难定
  ■安全成为隐患
  ■出事谁负责

●面临法律风险,拼车能否收费?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所拼车辆没有道路运输许可证,收费就是非法营运,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属于典型非法营运的‘黑车’,就可以认定车主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因此,在进行非营利性私车有偿拼车过程中,可能会面临非法营运法律风险。基于此,拼车人也会面临税务、交通事故责任担责以及保险赔偿金获得等风险。   

在我国车辆保险体系中,所有的私家车都是以非营运车辆的方式参加保险,保险合同中都规定:“非营业性的单位和私有车辆用做营业用途(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不能获得保险赔偿”。   

基于上述的法律风险问题,就有人提出了拼车是否应该收费的问题。对此,昆泰律师事务所的王春军律师认为,虽然这种行为属于非营利性质的民事行为,但是搭车人搭到了顺风车,车主减少了出行成本,他们都从中受益,属于等价交换性质,因此拼车应该收费。由于车主在拼车过程中付出更大的成本,因此只要他收费并不是贵得离谱,法律都是支持的。   

●拼车出现事故由谁负责?   

如果在拼车过程中出现了交通意外,责任是该由车主负责还是车上人员共同分担呢?惠诚律师事务所的魏律师告诉记者,无论是车主在拼车过程中自己开车,还是由拼车人员轮流驾驶,出现交通意外一般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是由于司机的疏忽,引致了交通事故,司机应该负全责。第二种是由于车上人员突发状况致使司机注意力不能集中而引发交通事故,那么该车上人员应该负全责。第三种是由于第三方车辆引发了交通事故,这种情况需要交通大队的介入,通过交通大队开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民法》的“公平责任”原则,在第三方穷尽其可能不能清偿损失的情况下,由第三方和该搭车车辆的车主双方分担责任。   

魏律师说,现在法律学术界也有相关“善意搭车人”的讨论。讨论结果是如果搭车人是善意的且是无偿搭乘的,只要搭车人不存在过错,那么应该由肇事司机负全责;如果是由于第三方车辆引发交通事故的,应由第三方和该搭车司机负连带责任。   

●律师建议拼车要先签订协议   

车主和搭车人怎样规避拼车行为的风险,昆泰律师事务所的王春军律师提了个建议。他说可以通过签署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来规避风险。王律师解释道,这类协议的法律本质属于普通民事合伙,因此可以通过签订合伙协议,来明确司机或车主与搭车人之间的非营利的有偿私车搭车行为的权利义务。这种普通民事合伙协议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的。
  

●7天意外险只需20元   

一旦出现重大事故以致人员伤亡,难免会产生经济赔偿纠纷,除事先约定责任外,同行者集体投保,将可降低损失。有如下两种选择:   

●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是车险附加条款之一,负责赔偿乘员人身伤亡的实际损失,保险金额需是1万元的倍数。如捷达坐满5人,每人赔偿限额1万元,保费约为120元。此外,加保该附加险,需到保险公司上门办理。优点:不指定具体乘员,如果返程人员有变,无须变更缺点:与车险周期相同,无法短期投保   

●投保短期意外保险   

多家保险公司都推出了针对自驾出游的短期意外保险条款,更适合“拼车族”。如人保的“自驾逍遥行”,对死亡、伤残的最高赔偿限额为20万元,此外4万元意外医疗还负责赔偿未致残疾的门诊医疗费用以及急性病的治疗,保险期限可自由选择7天、15天、30天或1年。以7天为例,每人保费为20元,但索赔时有100元免赔额须自行承担。   

平安保险公司也有同类意外保险产品,收费大抵持平。此外该险种支持网上投保及支付,无须车主跑腿。优点:保费便宜,保险期限灵活缺点:人员变更需重新投保。 

●投保别指定驾驶员   

拼车途中轮流驾驶,既节省时间,又可避免疲劳驾车,但投保时选择了“指定驾驶员”的车主则需格外注意,一旦发生事故,而驾驶员与保单中指定的不符时,因各保险公司对免赔额的规定有所不同,车主须自行承担10%上下。   

欲避免由此造成的损失,车主可提前到保险公司对保单进行批改,即取消“指定驾驶员”的约定。投保时指定1-2名驾驶员往往可以获得保费的优惠,而取消约定也将增加保费支出。如某宝来车主在平安保险公司投保,指定驾驶员1人,为驾龄3年的35岁女性,在执行约9%的优惠系数后保费4000元,保险期限到8月截止,该车主取消“指定驾驶员”需补交的保费约为230元


●拼车要从安全出发   

一些老资格的“拼车族”提醒选择拼车的网友们一定要注意安全。拼车人一切应本着“说者有话直言、听者不必深究”的原则处理,“开诚布公”是一起拼车提倡的精神。   

第一,要谨慎选择拼车对象。建议双方初期交流时尽量使用虚拟的交流工具如e-mail、msn、qq等。尽量选在公共场所见面。双方见面时,尽量互示两个以上的常用有效证件,互通电话以验证电话的有效性,并互换照片。建议双方交换出现紧急事务时的联系电话或联系人。此外,拼车人应时刻对不正常的情况保持警惕。   

第二,拼车人如果要轮换驾驶的话,还需要看看驾照并了解驾龄。同时,行程和日程安排也需要提前沟通好,尽可能把返乡的行程控制在一天以内。此外,如果有费用分摊的话,最好在出发前就把相关费用说清楚,以免因此而产生争执等不愉快的事件。   

第三,最好在行前商量好能想到的细节问题。如事先确定好关于吸烟的规则,以及如一方无法履行约定如何提前通知对方等。

( 北京青年报:李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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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4 16: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转一点相关内容:

律师说法

  合同包含5项内容

  北京市中允律师事务所饶峙律师表示,现行法律法规对“拼车”行为并无明确界定。但是拼车无论是对车主还是对乘车人都存在风险。因此,不少车主愿意拟定拼车合同,以示安全。一般的拼车合同拟定要注明车主与乘车人的基本信息、搭送时间、付费方式以及双方责任义务和违约处理。一般情况下,在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经协商一致所达成的协议是合法有效的。

  “责任自负”属无效条款

  但要明确的是,即使 “拼车协议”中出现“责任自负”、“风险自担”或“后果与己无关”之类的条款,也将会被视为无效条款,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拼车行为发生,双方就被视为签订了运输合同,车主就要对乘客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饶峙律师表示,作为乘车人来说,最重要的还是要考虑车主的驾驶技术、车况等会涉及安全隐患的问题;而车主则要在拼车前检查好自己的车况,注意在开车途中防止疲劳驾驶等安全问题,避免事故发生。

2008年01月23日02:15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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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4 16: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文字比较多,还请大家能耐心看完,特别是要拼车回家的各位老乡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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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4 16:3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受教了,
跟我拼车不收钱,
但是可以给我加些油,
也是为国家节约能源嘛...
有搭顺风车18号回汕头的,
请加我的QQ:136882007

[ 本帖最后由 海阔天空 于 2008-12-24 04:51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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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4 17:5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毛去广州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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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5 08:2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orter 于 2008-12-24 16:20 发表
可能文字比较多,还请大家能耐心看完,特别是要拼车回家的各位老乡们。:)


建议把这些条文整理之后再起一张新贴放在车友会,,
标个"车友会拼车必读"/"车友会拼车白皮书"
无论系短途或长途,,将来都有用...
唔单单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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