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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女孩上海吵架而受到伤害,标题是我自己编的,
因为不知道怎么编才好.以下为其口述内容:
(请不要转帖)
林轩(190245509) 12:36:42
大家好.我是广东揭阳的24岁的女孩子.前两天(11月21日早上七点半左右)我在公交车上因为拥挤被一个上海妇女辱骂.全是歧视性的语言,
其中两句是:"你们这种外地人来上海捡金子啊?这种人来上海干嘛啊"我虽然学历不是很高,但至少也上到大学啊.听到这样的歧视性语言之后
我就问她,"那上海是你的吗?"她回答"是的".后面就全是用上海话辱骂.我回她一句, 接下来就上来抓我的脸,后来就成了群殴了.被打完我报了警.
后来到了警察局里一直拖到五个小时以后连伤口都没有处理。我强烈要求要验伤,警察就来误导我,说我虽然没打着她,但是那个人有高血压和
心脏病,出了事要我去承担责任.也就是我是在被打得头晕,脸上,脖子,胸口全是伤口,在警察的没有手机信号的房间里被游说加误导,
在我的判断力已经出现问题时签了和解.签完出来后处理完伤口回到家里照到大镜子时才知道自己伤得有多严重,脸上有十几处抓伤,脖子上
和胸口也有十处左右.总共有四五个警察对我进行盘问,个别警察的误导最终导致我错过了验伤的时间.她们这种行为是恶意地毁容.而当地的
警察却是把这种恶意的行为就这样给了结了,媒体也不敢曝光,这种行为就这么掖着捂着才这么纵容下去啊.而现在上诉却因为当时的和解而受阻.
而且对方居然有证人去证明是我先动手去打她的.
希望大家给出珍贵意见,用法律手段让女孩子取得公正的对待!
还请大家尽量少说粗口!
[ 本帖最后由 mywish 于 2007-12-7 12:51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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