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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教育乱收费现象严重 8名校长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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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17:0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广东省监察厅、广东省@政@府@纠风办向媒体通报曝光近期全省教育乱收费10起案件,按省委、省纪委主要领导“严查、严处”的批示,省@政@府@纠风办会同省教育厅,部署和督促各地进行查处,对查实违规收费的学校,校长一律先免职再处理,当中8名校长因案被免职。
    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通报10宗教育乱收费案件 过半是违规补课收费
  昨日,广东省监察厅、广东省@政@府@纠风办向媒体通报曝光近期全省教育乱收费10起案件,按省委、省纪委主要领导“严查、严处”的批示,省@政@府@纠风办会同省教育厅,部署和督促各地进行查处,对查实违规收费的学校,校长一律先免职再处理,当中8名校长因案被免职。
  教育乱收费信访量
  广东在全国排前十
  据通报,广东全省经过多年治理,认真解决了一批教育乱收费突出问题,但仍有一些地方对教育乱收费问题重视不够,监管不严,查处不力,乱收费问题在一些学校时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治理工作形势依然严峻。近两年全省教育乱收费继续呈现多发态势,群众反映教育乱收费问题的信访量一直在全国排前十位,居高不下。此次通报曝光的10宗案件,是在中央和省高度重视规范教育收费,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情况下发生的,是个别地方的有关部门和学校不顾国家三令五申,我行我素,顶风违纪造成的严重后果。   
  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切实增强威慑力。各级教育行政主管和纠风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责任,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的力度,对教育乱收费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经查实属教育乱收费的,要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纠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纪发〔2010〕31号)规定,对违规收费学校的校长一律先免职再处理。如果县(市、区)教育局长任期内有超过三分之一的管辖学校乱收费,对教育局长一律先免职再处理。
  教育乱收费类型
  类型一
  违规补课收费   占案件数六成
  记者发现,违规补课并进行收费正是全省教育乱收费的最主要类型,比例甚至占据查获案件的六成。不过,与湛江雷州市、佛山南海区、 汕尾陆丰市等地直接组织学生在校补习,收取补课费、课时费等“直奔主题”的方式,广州的违规学校可谓多费了许多心机,广州市第97中学、广州市第86中学等学校,都是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校外补习班,“合作补课”并将补习费用分成或收取“劳务费”。
  案一:校外合作补习收费设小金库
  广州市第97中学违规补课收费案。经查,该校从2009年起与海珠区凌骏培训学校合作举办补习班,至今举办8期。其中,寒暑假预习班每生收取960元,春秋季同步班每科收取450元。校长刘玉梅、书记胡志耀参与商定合作补课和补习费用分成比例等事宜。除违规补课收费外,凌骏培训学校先后将前7期的补习款43.81万元,直接汇入97中总务主任林先东的私人账户。上述行为违反了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2009〕7号)及私设“小金库”违纪问题有关规定。给予该校校长刘玉梅、书记胡志耀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林先东等其他违纪人员立案调查并追究有关责任。
  案二:教师副校长受聘校外补课班
  广州市第86中学违规补课收费案。经查,该校部分教师违反有关规定,受聘参加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罗兰中心开办的校外补课班。
  对此,86中副校长赵自转知情并不予以理会,且亲自参加补课活动和有关工作,并在与社会办学机构的交往中收取“劳务费”1.65万元及礼品,违反了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2009〕7号)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该校原校长李赤于今年3月已免职,给予副校长赵自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三:在双休日违规组织学生补课
  汕尾陆丰市甲东镇可湖小学违规补课收费案。
  经查,该校2010年春季和2011年春季期间,利用星期三下午、双休日组织六年级学生进行补课辅导,收取补课费合计2.56万元,违反了广东省《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通知》(粤价〔2009〕238号)等有关规定。该校校长李武英被免职,并立案调查追究有关责任。
  案四:组织高二年级学生补课收费
  湛江雷州市客路中学违规补课收费案。该校自2010年秋季至2011年春季学期,组织高二级学生补课,收取补课费共计3.84万元,违反广东省《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通知》(粤价〔2009〕238号)等规定。该校校长谢一奋被免职,并立案调查追究有关责任。
  案五:以中考冲刺为名补课并收费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汾阳广豪学校违规补课收费案。
  经查,该校为一所民办学校。2011年2月该校以抓紧时间准备中考为由,组织初三年级60名学生补课7天,收取课时费、食宿费合计16199元,违反了广东省《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通知》(粤价〔2009〕238号)等有关规定。该校校长李秀阳被免职。
  案六:以辅导费为名违规补习收费
  汕尾陆丰市甲子一中违规收取学生辅导费案。经查,该校2009至2011年组织初三级学生利用星期六、日参加课外辅导活动,每学期每生收取课外活动辅导费90元,合计收费金额14万元,违反了广东省《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通知》(粤价〔2009〕238号)等有关规定。该校校长刘林畅被免职,并立案调查追究有关责任。
  类型二
  强销商品
  案七:多所学校违规订购感恩卡案
  经查, 2010年11月,龙川县教育局、县团委、县邮政局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并设计制作2款感恩卡,要求学生统一购买。
  全县47所中小学13925名学生订购感恩卡21559张,总金额70068 元,违反了广东省《转发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教监函〔2010〕19号)关于“严禁其他部门或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推销商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与教育活动无关的各类有偿服务”等规定。龙川县教育局局长李伟民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县教育局分管德育工作副局长骆碧辉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类型三
  巧立名目乱收费
  案八:中学违规收取“体育训练费”
  经查,2011年5月,惠东县白花中学以提高学生体育成绩为由,向421名学生每生收取20元“体育训练费”,收费金额共8420元,违反我省《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通知》(粤价〔2009〕238号)等规定。该校校长张中明被免职,并立案调查追究有关责任。
  案九:中学收保险费班费自修电费
  经查,韶关市始兴县墨江中学2010年向1618名学生代收保险费6.47万元,2010年下半学期至2011年上半学期共收取班费3.09万元,2011年收取晚自修电费11.56万元。
  上述收费违反了广东省《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通知》(粤价〔2009〕238号)等有关规定。该校校长李陶亮被免职,并立案调查追究有关责任。
  案十:上圩中学乱收单车保管费案
  经查,2008年9月,湛江市坡头区上圩中学为解决学生停放单车问题,成立了上圩中学单车保管站,每辆单车每学期收取保管费15元,2011年春季学期收取576名学生的单车保管费共8640元,违反了广东省《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通知》(粤价〔2009〕238号)等有关规定。该校校长莫冠泉被免职,并立案调查追究有关责任。  

发表于 2011-7-19 17: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现象哪里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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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17: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济社会,大家都跑到前面,还能让多少人讲职业操守么,表示理解,虽然已经被干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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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23: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呢D现象一直都存在 我觉得国家系睇到学校&教师获利既同时睇返是否学生&家长是否愿意 呢D其实都系双方面 另外现在大部分三四线城市教师收入其实好低 一个月得千零文 依家物价甘高 怎过日子阿 国家如果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现行既应试教育制度&教师待遇制度等等相关制度都必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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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23: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吧,我看见我初二的班主任(现在做了教育局副局长)被处分了。

点评

哈哈~~  发表于 2011-7-20 12: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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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23:46:59 | 显示全部楼层
见怪不怪了,现在都向钱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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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0 11:30:53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27:}现实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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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0 14:26: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我读初中高中都经常补课,仲交各种各样嘅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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