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是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后,付款方用来记帐或报销用的凭据,收款收据只是作为一种证明收过款项或是付过款项的证明,前者的威严远远大 于后者,一个国家的经济建设资金来源于税收,税收监督有很多方面,发票也是其中最有力和最基本的一种监督手段,如果你在购物时没有索要发票入帐,那么销售 产品给你的卖家则逃税成功,这对国家是很不公平的 。
更何况,绝大多数数码产品都是凭发票才可以享受全国联保的,商家为了逃税往往用收据代替发票,这一做法为售后服务埋下了隐患。维修商大多数是只认发票不认 收据的,更有许多商家翻脸不认人,售后服务很差劲。那些当初忘了开发票的朋友也不要着急,在下为您提供些法律依据,您最好还是明天就去换发票。
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者从事其他经营行为,从经营活动中收取款项,收款的时候必须开具发票。就是说,商 家主动开具发票,是法律赋予商家的法律责任,是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即使消费者不索取,商家也必须主动开具发票。
从相关法律法规可以明确得知,商家不主动开具发票,本身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消费者索要依然不给,就更不应该。以白条收据换发票”的 做法没有法律依据,这也是许多商家逃税的手段,消费者发现后可以起诉或举报。消费者要不要发票,是消费者的自由,怎么做都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商家则不同, 法律明确规定商家必须开具发票,商家没有不开的自由,更没有要求消费者“拿收据换发票”的权力。
一、购物凭证上不填品名而以一些字母或代码代替。一旦出现问题,使消费者不能明确指证。 二、以种种 借口声称没有发票了,要求一周后再来取,以此避开“新三包规定”中“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的规定。
三、推迟付货日期,特别是一些大件耐用消费品,如空调器一周以后再安装,一旦出现问题,已超过7天的规定期限。
四、以经营者之间所用的购销合同代替购物凭证,这类问题主要发生在家具商场,一旦所购家具出现问题,商场人士则称这是消费者与某人的 私下交易行为,按规定不负责任或不予受理。
五、借口已向消费者提供了优惠、作了降价,如消费者索要发票、凭据,必须双方共担税金。
六、故意错填日期,如电器等商品提前填写,裸装食品往后填写日期等。
七、不盖单位公章,或者加盖的公章和店名不符。
八、在购物凭证上加盖降价商品或打折商品、售出一律不退等字样,试图混淆与处理商品的界限,因为已表明原因的处理商品是免除三包责 任。
发票是重要的购物凭证,对于消费者来讲索要发票非常必要。东营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一定要索要正式发票;
二、索要的发票上应含有商品名、型号、单价、数量、付款金额、交易时期、销售单位、交款人、收款人姓名等内容,发票还必须加盖核发机 关的印章和经营者的印章。
三、当经营者以种种理由拒开发票时,消费者可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税务部门投诉举报。 |